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即新“国九条”)进一步强化并购重组的资源配置作用和《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5〕1号),以及《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促进资本市场发展的若干意见》,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共同支持海南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打造具有海南特色和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主导产业优化升级。自贸港基金拟发起设立“海南省产业并购子基金”(以下简称“海南并购基金”或“子基金”)。为提高本基金专业化管理水平,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按本方案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海南省产业并购子基金的基金管理机构。
一、基金概况
(一)基金目标规模
海南并购基金目标规模10亿元,以有限合伙制设立。
(二)出资结构
自贸港基金拟出资不超过40%。
(三)投资方向
上市公司/产业集团开展收并购,鼓励支持海南省内上市公司/产业集团做大做强或转型升级。
(四)投资阶段
子基金应专注于中后期或成长期、成熟期企业投资,至少80%的实缴资金投资于上述阶段的企业(注:其中中后期或成长期、成熟期指的是商业模式成熟、业务运营稳定且具备一定现金流的企业或B+轮及其以后的融资轮次的企业)
(五)运作规则
除另行约定外,海南并购基金应具备的条件、子基金设立要求、投资运作机制、风险管理机制、退出机制及绩效评价机制等投资运作规则,原则上均应遵照《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执行。申请人按照《管理办法》及本公告要求编写基金设立方案,并提供申报文件以及证明材料。
二、资格要求
子基金管理机构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拟设基金设立前管理机构实缴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管理机构及其受同一实控人控制的关联方对子基金认缴出资比例合计不低于1%。
(二)管理机构具有较强的投资研究、项目开发、市场募资、产业支持和风险承担能力;具备健全的股权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流程、规范的项目遴选机制和投资决策机制,可为被投企业提供辅导、管理咨询和产业赋能等增值服务;对关联交易、利益冲突等可能损害自贸港基金利益的情形,有科学合理的应对机制。
(三)累计管理基金实缴规模原则上不少于10亿元(或等值外币)且不低于拟设基金规模,其中与拟设基金投向相关的不少于3亿元(或等值外币)。子基金管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曾在满足前述规模要求的股权投资机构任职满3年以上,且任职期间主要从事与拟设基金投向相关的股权投资业务的,经自贸港基金管理公司同意,视同满足该条件。
(四)管理团队稳定,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信誉。至少有3名在拟设基金投资领域内主导过3个以上成功股权投资案例,并具备3年以上股权投资业务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彼此间有2年以上合作经历。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与管理机构签署劳动合同的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合伙人、董事总经理、合规/风控负责人、首席投资官或相当于同类职位的投资总监等。
(五)管理机构及其管理团队不得有因不诚信或不合规引发社会重大质疑或产生严重社会负面影响的行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无违纪、犯罪记录,近五年内未受到行政主管机关处罚、行业自律协会纪律处分。
三、评审内容
主要评审内容如下:
(一)策略匹配度。申报机构累计管理的各类并购基金实缴规模以及过往投资阶段匹配度,优选并购类型基金累计管理规模较大的以及过往投资阶段匹配度较高的申报机构。
(二)管理团队经验。申报机构各类并购基金的管理规模及并购类基金占总规模比例、团队配备与并购实战经验、强制跟投与激励机制。优选申报机构与管理团队在并购投资领域具有丰富经验的申报机构与管理团队。
(三)管理团队投资业绩。申报机构及其管理团队、关键人士、拟委派投委在拟设基金投资领域已退出项目的收益水平。优选投资收益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申报机构与管理团队。
(四)基金募集能力。鼓励申报机构募集新增市场化资金,评审阶段以申报机构需要提供除自贸港基金出资外的,其他全部参与人出具的出资意向函为准。
(五)管理团队本地化。团队成员应包括投资、风控、财务及投后等专门人员,这些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背景和操作经验,以确保基金的高效管理和运作。鼓励在海南设立分支机构或在海南配备常驻团队。
四、征集文件获取
申报机构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26日18:00时止,通过以下方式获取征集文件:
申报机构将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或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含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扫描件)、满足基本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发送至【hainancjyh@hncjyh.cn】(邮件名称:征集海南并购基金+机构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获取征集文件。
五、应征材料递交
申报受理时间为自遴选公告发布之次日起30天。申报机构于北京时间2026年7月17日18:00时前,现场或邮寄递交申报材料至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105号百方广场A座13A01(以邮寄送达日期为准)。申报文件用印后扫描件和word电子版请同步发送至邮箱hainancjyh@hncjyh.cn。
申报机构应按遴选办法要求依序编制申报材料,分别列出目录并附相关证明。申报材料分为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纸质材料应根据要求分别列出目录及对应页码,规范打印,左侧胶装,并由机构加盖骑缝章;电子材料应包含:全部纸质材料扫描件(PDF文档)和可编辑文档(WPS、WORD、EXCEL等格式)。提交的纸质版(6份)和电子版(U盘)应一起打包,并在外包装上注明机构名称以及“不准提前启封”字样。
六、征集程序
子基金管理机构公开比选遵循依法合规、公开透明原则,一般按照“发布正式公告→资格审查→申报受理→集中评审→尽职调查→投资决策→结果公示→协议签署”的流程规范开展工作。
七、公告声明
本次征集公告在海南省财金集团有限公司公众号、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投资基金公众号、投管平台官网进行发布。
本次征集不构成采购活动或公开招标,解释权归海南省财金集团有限公司及海南财金银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本公告为基金比选公告,子基金管理机构承担的权利和义务以最终签署的合伙协议为准。
八、联系方式
(一)海南省财金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0898-68663159、0898-68663060
(二)海南财金银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女士
联系电话:13260019609
九、监督电话
联系电话:0898-68663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