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创新投资基金 子基金遴选办法
为进一步优化海南自由贸易港(以下简称“自贸港”)创新创业投资环境,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自贸港创业投资事业,海南省财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财金集团”)发起设立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创新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首期规模10亿人民币,通过“母-子”基金投资策略,引导社会资本支持自贸港重点产业领域的种子期、初创期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引进和培育。为规范创新基金的子基金申报及遴选程序规则,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创新投资基金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海南财金集团联合创新基金管理人共同制定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创新投资基金子基金遴选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现予以公示执行。